近日,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,《快递电子运单》和《通用寄递地址编码规则》两项国家标准已批准发布,为进一步规范邮政行业发展,顺应行业数字化转型,不断优化改善从业人员和用户体验提供技术支撑。
据了解,《快递电子运单》国家标准设立专门章节,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内容。具体包括:一是禁止显示完整的个人信息。快递企业、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等应采取措施,避免在电子运单上显示完整的收寄件人个人信息。收寄件人姓名应隐藏1个汉字以上,联系电话应隐藏6位以上,地址应隐藏单元户室号。二是推荐对个人信息进行全加密处理。快递企业、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等宜采用射频识别、手机虚拟安全号、电子纸等技术手段,对快递电子运单上的个人信息进行全加密处理。三是规范个人信息相关内容的读取权限。快递电子运单上隐藏的、加密的信息内容,仅限于快递企业及其授权的第三方、相关管理部门,使用相关设备合法读取。